首页> 详情

投标书的澄清以及与买方的联系

2015-05-12 |浏览:1150次
分享到: 

投标书的澄清以及与买方的联系


    一.在评标期间,买方可自行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书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二.除了本须知第23.1条的规定而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书有关的任何问题与买方进行联系。如果投标人希望递交其他资料给买方以引起起买方的注意,则应以书面的形式提交。
  
  三.投标人对买方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书被拒绝。

(责任编辑:王翔)


声明: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摘编仅作学习交流,非商业用途,所有文章都会注明来源,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快速处理或删除,谢谢支持。


(原文章信息:标题:投标书的澄清以及与买方的联系,作者:王翔,来源:全息陶瓷网,来源地址:)

上一篇: 投标货币

下一篇: 投标书的初审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