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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开标

2015-05-12 |浏览:116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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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开标

一.买方将"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在有投标人代表在场的场合组织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二.开标时,买方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买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第20条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书。
  
  三.无论如何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书(包括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1.2条递交的修改)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原投标人。四.买方将做开标记录。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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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信息:标题:买方开标,作者:王翔,来源:全息陶瓷网,来源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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